活动详情
时间: 11.18 - 12.24
关注人数: 24928 人
角色转换
让孩子在商场开启一场上班之旅
帮助孩子认识生活
学习社会礼仪
浅尝成人世界
培养孩子与人沟通的能力
提升社会交往技巧
不同的职业体验让孩子们在活动中得到不同的成长
实景职业中体验上班的滋味
感受大人的工作生活
浅尝爸爸妈妈的艰辛
明白金钱的来源
懂得赚钱的来之不易
在活动中积攒个人社交技能
活动概况:
活动时间:2017年9月9日 8:30—11:30
活动地点:横岗站B出口松柏天虹一楼签到集合
参与对象:5岁以上孩子
报名方式:点击上方“我要报名”等待活动审核,审核通过本次活动我们会以短信通知。
(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请加陈老师微信13728873356,方便当天建群联系)
真实的工作环境,真实的工作体验,接受工作的任务挑战,让孩子在赚取零花钱的同时体验父母工作的艰辛、金钱的来之不易;让孩子与各色人打交道,培养孩子的情商、智商、提高孩子的社交经历。
08:30 — 08:50签到、领取工作服。
09:00 — 09:30职前培训,了解商场结构,学会认识商超路标、指示牌。
09:30 — 11:20入职,接受工作任务挑战,迎宾;货柜整理;清点货物;导购;销售;购买收银。让我们的孩子与各色人打交道的同时,培养孩子的情商,智商,提高孩子的社交能力。
11:20—11:30 下班,工作总结,感恩活动,发放工作荣誉证书+工资
1、年龄:5周岁-10周岁小朋友。每个会员限报名一个孩子,报名需备注:宝宝姓名+出生年月+学校。
2、费用说明:20元/小朋友,其中10元以工资形式返还。(现场交工作人员)
3、本次活动是公益性活动,每位孩子至少要有一名家长陪同参与活动,请各位家长负责看护好孩子的安全,本次活动一起活动与商场不负责孩子的安全看护工作,敬请知晓。
4、参加活动的孩子和家长必须服从老师的统一安排。请家长们在活动中主动参加亲子互动,多多鼓励孩子能够走出去大胆的表现自己。
5、活动审核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6:00,每周五下午16:00,审核状态查询:会员中心—我报名的活动—状态—通过即可参加。
6、报名活动即可代表已经遵守一起活动网活动免责申明,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一起活动网所有。
1、活动有义工老师全程引导,专业销售人员对孩子学习礼貌礼仪,提升社交能力一对一指导。
2、我们的名额特别有限,请珍惜; 如果你失约就犯了两个错误。一是您失去了一次最好亲子成长机会,二是您剥夺了其他人的机会。
3、活动中家长扮演神秘顾客,友好顾客、找茬顾客,丢三落四顾客等等,对孩子语言能力,应变能力,专业技能等全面考核,让孩子有机会接触各类顾客。
4、成功报名秘决:将活动链接+下列内容复制粘贴到个人微信朋友圈,并将截图+个人会员号发到一起活动网公众微信号(或微信13728873356),将获得100分积分奖励,具体内容如下:
“我正在参加一起活动网联合横岗松柏天虹开展的【情商训练营之小鬼上班记】,让孩子们在职业体验中体会到父母的辛苦,学会尊重、体贴父母,怀有一颗感恩父母的孝心和对父母、对家庭、对社会的爱心~有孩子就上一起活动网 http://www.17huodong.com/
5、本活动如有任何疑问,电询: 0755-22956023或登录一起活动网:www.17huodong.com
时刻了解最新活动动态
活动结束后回到网站写活动分享,你不仅可以获得积分、同时只要你有10期活动分享,还可以获得精美亲子成长相册一本。
【一起活动网亲子活动免责声明】
一、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参与亲子活动的所有人员(包括监护人及幼儿)。
二、凡报名户外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均不予承担,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。
三、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均不承担,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。
四、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同样均不承担。
五、活动中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,但活动性质属于自愿参加、风险自担、责任自负,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,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,亦不构成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的经营行为,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。
六、为保证亲子活动的严肃、高效,尊重亲子活动中所具有的危险、不可预知性,如果你报名参加了亲子活动,将自行承担亲子活动的危险和风险。
七、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对户外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,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。本网站、发起人、赞助商的组织和发起户外活动之行为,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。
八、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户外活动。
本声明根据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最新评论
MARRY 2017-10-11 11:49:37 <<引用并回复>>
好活动
方诗妍 2017-09-14 12:39:12 <<引用并回复>>
好活动
ylxr2004 2017-09-04 08:56:40 <<引用并回复>>
不错,可惜离太远
z莹龙1204 2017-08-29 10:57:40 <<引用并回复>>
赞
快乐一生 2017-08-28 22:11:43 <<引用并回复>>
之前带孩子参加过这活动,挺好的